《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第3部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DB5333/T 31.3-2023) 主管部门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起草人:李关艳、赵阳楠、肖志勇、李菲菲、祝春荣、伍林、崔继梅、聂晶、张铨、王佳麒、魏迪莉、杨利军、四碧飞、胡琪。
本文件规定了机关公务用车的术语和定义、管理原则、编制管理、配备和经费管理、购置程序、使用和处置、监督问责等管理内容。适用于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第3部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DB5333/T 31.3-2023) 主管部门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起草人:李关艳、赵阳楠、肖志勇、李菲菲、祝春荣、伍林、崔继梅、聂晶、张铨、王佳麒、魏迪莉、杨利军、四碧飞、胡琪。
本文件规定了机关公务用车的术语和定义、管理原则、编制管理、配备和经费管理、购置程序、使用和处置、监督问责等管理内容。适用于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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