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建设规范 (DB4403/T 330-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教育局、格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安快线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起草人:华艳萍、李云辉、李萧玮、李逸云、陈喜红、袁源、刘鹏、邱建中、尚东方、周飞、孟凡辉、程锦廷、周华英、张春红、徐亚军、林伟东、王俊、敬小波、林利钢。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学校食堂(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以及学生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