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管养规范 (DB4403/T 347-2023)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水务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大坝安全技术管理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运行管理局、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深圳市西部水源管理中心。
起草人:雒翠、刘金鹏、袁明道、林碧波、刘娜娜、崔建中、邹国胜、张旭辉、张秋芳、宋玉红、张建安、王铁海、于子波、戴豪、田守成、樊仕宝、张茂林、邓超联、曹小武、黄春华、杨文滨、王剑韬、聂泽斌。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大、中、小型水库的管理养护,山塘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