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 数据治理规范 第3部分:数据返还 (DB37/T 4646.3-2023)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大数据中心、临沂市大数据中心、烟台市大数据局、泰安市大数据中心、潍坊市大数据中心、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计算中心 (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
起草人:卢彦辉、高蕾红、刘斌、孙浩荃、潘洪华、郑慧、都海明、王伟、石伟、赵宁、朱薪安、李小阳、林小菲、周杨淏、赵世阳、关新雨、郑慧杰、王广东、王湘鑫、郭兴军,孟凡奎、史丛丛、李杨、王溪、钱恒、张媛、郑祎、刘佳佳、许潇文、相吉利、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