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迹地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技术规范 (DB1302/T 567-2023) 主管部门为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唐山市水利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迁安市水利局、唐山市水利局、迁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起草人:郑连合、卜志军、李文霞、谷媛媛、张伟、白子璞、刘长满、李宏霞、付杰、张冀、张立侠、赵英、王薇、苏子英、郭颖、翟小杰、刘丹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迹地恢复水土流失治理的原则、勘察、关闭矿山治理、运行矿山治理、废弃矿山治理、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矿山迹地恢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