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蓝栽培技术规程 (DB35/T 2118-2023)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生物资源研究所、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仙游县农业农村局、漳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福建省仙游县林业局、福建省食用菌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福建省药材有限责任公司、陈杏圃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福建老源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菁瑛、刘保财、张武君、陈雄鹰、赵云青、万学锋、陈煌富、黄颖桢、李昕霖、史伯洪、陈濠、许丽霞、陈志鸿、傅丽娟。
本文件规定了马蓝[Baphicacanthus cusia (Nees) Bremek.]栽培的产地环境、种源与种苗、栽培、采收、生产记录档案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马蓝栽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