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力发电 海底电缆检修要求 (DB35/T 2111-2023)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福建海电运维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起草人:高晓华、黄祥声、林雪真、曾庆树、林晓国、汪小清、王智苑、王仁忠、赵明睿、张茵。
本文件规定了海上风力发电海底光纤复合海缆检修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检查、维护、更换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上风力发电海底光纤复合海缆检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