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规范 (DB3203/T 1023-2023) 主管部门为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徐州市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分公司。
起草人:孔祥凝、陆程、张艳丽、王丹卿、王文亚、刘宇宏、杨圣明、刘俊、张硕、郑浩、周丽娜、张安军、刘仕群、陈子淇。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小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等相关方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工作(以下简称“认证提升”)的实施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