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轨道快运系统建设与运营管理规范 第3部分:初期运营基本条件 (DB61/T 1656.3-2023)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分类所属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起草单位:西咸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西咸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起草人:张建军、甘旭、杨艺帆、武鹏涛、石锐、何宗文、李博、梁明晖、韩亚兵、马茜、刘鹏飞、杜飞、徐萌、唐红军、尹林杰、何云、李智超、柴贵兰、张伟欣、付英东、冯亚雄、吴俊亮。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轨道快运(以下简称智轨)系统初期运营基础条件、试运行、限界、土建工程、车辆和车辆基地、控制中心、运营设备系统、人员、运营管理和应急与演练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智轨线路投入初期运营基本条件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