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疗巡回诊疗服务规范 (DB3301/T 0407-2023) 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中心卫生院、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西天目卫生院、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中心卫生院。
起草人:许琳、马晓春、张洲、金帅良、吴成林、储博闻、董林华。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医疗巡回诊疗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提供条件、服务要求、服务保障、监督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乡村医疗巡回优质共享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