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迹地恢复造林技术规程 (DB3702/T 17-2023) 主管部门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青岛农业大学、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青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李士美、王爽、逄晨、囤兴建、杨宁、崔君滕、孙杰、卢慧翠、李敬、张晓光、杨金明、庄戈、毕鹏伟、葛玉莹、高颖、苟月梅。
本文件规定了火烧迹地恢复造林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火烧迹地清理、火烧迹地整地、恢复造林方法、人工更新、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天然更新、恢复造林质量评价和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青岛市范围内的火烧迹地恢复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