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体质辨识管理与服务规范 (DB5117/T 71-2023) 主管部门为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达川区人民医院、通川区中医院、大竹县中医院、通川区人民医院、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起草人:李容华、苏晓梅、赵婷、赵厶维、胡光梅、张中翠、王海珠、王超群、秦赫、潘传芬、陈莉、张丽、杨诗明、严娟、成彩红。
本文件规定了中医体质辨识的服务机构要求、服务流程及服务质量控制。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辖区内开展中医体质辨识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