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治疗药物监测实验室建设指南 (DB34/T 4425-2023)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安徽省肿瘤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一医院、中国科学院合肥肿瘤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