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场所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个人防护指南 (DB65/T 4556-2022) 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重点场所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个人防护指南 (DB65/T 4556-2022) 主管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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