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托管规程 (DB32/T 4446-2023)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无锡锐泰节能系统科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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