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锻造企业质量管理 要求 (DB14/T 2671-2023)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山西双环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太原指南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一重金属检测有限公司、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法兰锻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起草人:闫志伟、杨向东、闫晨阳、张铁虹、董玉磐、郅鹏飞、张宏涛、李云海、王鹏、胡全平、张欣琪、纪小健、兰茂林、薄培文
本文件规定了法兰锻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在GB/T 19001—2016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兰锻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特定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法兰锻造企业建立、实施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亦可用于认证机构作为法兰锻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依据。注1: 本文件所称法兰锻造企业指采用热锻造(含辗轧)方式生产钢制锻造法兰、锻制管件、风力发电机组塔架法兰的企业。注2: 法兰锻造企业的生产过程在本文件中简称法兰锻造,当不强调法兰和锻件的差异时,过程产品和终端产品在本文件中统称为法兰锻件,中间产品被称为“毛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