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 微型计算机 (DB4403/T 282-2022)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刘畅、吴薇群、张艺玮、许立杰、唐云鹭、龚勋、余新星、连巧珍、张令昕、朱冉、袁安朋。
本文件适用于台式微型计算机(包括台式一体机)和便携式微型计算机的产品碳足迹评价,其他类型微型计算机产品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