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排查负压检疫室技术规范 (DB4403/T 297-2022)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深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深圳市众安康医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臻道实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鼎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研迅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郑文丽、刘春晓、杨燕秋、顾大勇、谢晋雄、慕容灏鼎、何建安、路强、谢昭聪、严瑞福、李功园、高凤翔、吴涛。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口岸入出境人员传染病排查负压检疫室的区域布局及污染控制的规划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