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者识别和失能等级评定方法 (DB4403/T 274-2022)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深圳市龙华中心医院、深圳龙城医院、深圳百合医院、深圳仁安医院。
起草人:王玉龙、罗娇、高焱、刘翔翔、吕星、龙建军、范佳进、王玉珍、朱晓龙、眭明红、霍永阳、袁健、王玉林、槐雅萍、黄小平、吴仁杰、胡波。
本文件适用于生命体征平稳、有功能障碍的人群的生活自理能力的评定和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