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 第3部分:法人 (DB4403/T 278.3-2022)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王耀文、陈朝祥、杨枫、武刚、潘晓军、代旻、韩晨、赵娜、苏圳龙、贺智博、周维、吕勇、陈胜、谭丽、俞科、吴序一、何茜、李玮、王丽娟、李卓睿。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应用和管理。非法人机构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