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新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设立规范 (DB3715/T 31-2023) 主管部门为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组织部、茌平区农业农村局、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聊城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农业大学、青岛三农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聊城市茌平区田果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起草人:何靖雯、韩冰(女)、陈海蓉、李远博、许洪强、韩冰、孙振生、付春泉、钱淼、陶明、刘哲、刘璐璐、田维旺、龚佃强 韩楠楠。
本文件适用于行政新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