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要素数据管理规范 第3部分: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 (DB3301/T 0357.3-2022) 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中共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中共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杭州市临平区委政法委员会、杭州市基层治理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政府、杭州码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城云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谱智库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郑学龙、蒋国勇、汝虎、盛胜峰、金晓勇、俞旭霞、钟晨、郭乐萍、马汉杰、汤宗林、黄河、董拓、丁钱淼、赵力帅、胡建昭、李南阳。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治理要素事件的缩略语、属性结构和分类、编码规则、其他信息管理。本文件适用于社会治理要素事件的数据定义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