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安全要求 (DB4403/T 271-2022)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 圳市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全 知科技 ( 杭州 )有限责任公司 、 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院中国分院、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起草人:李苏、董安波、林宇群、穆端端、轩豪男、赵剑、方兴、周顿科、魏凤玲、姚冬炎、董亮、宫昊、林桢、刘慧洋、王志、 常新苗、白晓媛 。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数据安全能力的建设、评估与监管,也适用于处理大量个人信息的服务平台数据安全能力的建设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