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浮宫杨梅 (DB35/T 770-2022)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人民政府、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起草人:王丽惠、王舒雅、林小红、郑嘉兴、洪建辉、黄毅、陈瑞宏、曾亚明、蔡进辉、陈伟玲、郑武生、方明清、林为民、黄雪芬、刘姿余、蔡巧敏、张泽煌。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浮宫杨梅的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浮宫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