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编制规范 (DB3301/T 0379-2022) 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杭州市文物遗产与历史建筑保护中心、建德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杭州市萧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风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杭州国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楼舒、金霄航、林霞君、王宏伟、郭大军、陈力新、章豪、吴雅冰、谢欢欢、孔溢勤、徐娅、沈国民、周炜、钱轶懿、周姮、林金桃、李萍
本文件规定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框架要求、编制流程、编制内容和文本格式。本文件适用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