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DB61/T 1585-2022)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安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起草人:张爱萍、王波、刘鹏程、何慧红、曾瑞安、华宇、曹猛。
本文件确立了公务用车管理的总体原则,规定了公务用车车辆配备、更新购置、车辆管理、车辆使用、车辆处置和监督检查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为“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