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南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DB61/T 1545-2022)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水土保持和移 民工作中心,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西北大学。
起草人:袁瀛、刘万青、田卫军、柳礼香、张悦、周剑波、田磊、王涛、王传明、刘春春、苏佳园、穆小刚、张镇玺。
本文件规定了陕南山地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总则、坡耕地治理、坡面治理、沟道治理、小型蓄排工程和崩岗治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陕西南部秦岭和巴山山地丘陵区,行政辖区涉及陕西汉中、安康和商洛三市全部,西安、宝鸡、渭南三市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