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DB61/T 1477-2021) 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陕西新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西安天瑞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起草人:申麦茹、薛红伟、孙路、霍文利、何选勃。
本文件规定了有机热载体锅炉定期检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检验准备、外部检验、内部检验、耐压试验、检验报告。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热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定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