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大丰麦仁 (DB3209/T 1216-2022) 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盐城市大丰区稻米业协会,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盐城市大丰区稻米业协会、江苏金色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富裕园麦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房金钺、韦运和、王新华、王宣山、陈保富、朱薇薇、丁正龙、钱 颖、圣明明
本文件界定了大丰麦仁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保护范围,规定了原料来源、产地环境和成品的质量要求、描述了检验方法及包装、标签、储存及运输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大丰区保护范围内生产的大(小)麦为原料进行大丰麦仁的生产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