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服务规范 (DB4403/T 265-2022)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文化馆、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深圳市盐田区文化馆、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曾昶、童圆、许祎、舒阳、简莹莹、陈葵、金戈、吴非、方东林、庞文、李睿、黄汝唯。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市级文化馆、区级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社会力量设立的文化馆参照执行。
文化馆服务规范 (DB4403/T 265-2022)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文化馆、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深圳市盐田区文化馆、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曾昶、童圆、许祎、舒阳、简莹莹、陈葵、金戈、吴非、方东林、庞文、李睿、黄汝唯。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市级文化馆、区级文化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社会力量设立的文化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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