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律七进”工作规范 (DB51/T 2945-2022)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四川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孔祥贵、王祥文、边疆、邓清源、郑菲、刘志禄、单天乐、范宇、吴非、岳立、李寒、芦燕、邵文高
本文件确立了“法律七进”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规定了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基本要求及延伸法治宣传、推进法律服务、开展依法治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法律七进”工作。注: 省内寺庙以外的其他宗教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活动,可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