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燃料性能评价规则 (DB35/T 2067-2022)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建省承压类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福建工程学院、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自丽、陈小韩、陈晖晖、丘性通、戴国栋、高玉姜、罗威威、尤俊、刘一杰、龚凌诸、杨雪辉、程宇。
本文件规定了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燃料性能评价规则的评价流程、评价样品、评价要素、评价方法、评价结论、评价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燃煤掺烧固体废弃物锅炉、纯燃生物质锅炉、垃圾焚烧发电锅炉等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的燃料性能评价,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焚烧炉处置固体废弃物的燃料性能评价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危险废弃物和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燃料性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