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 (DB3702/T 0011-2022) 主管部门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青岛市司法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青岛市司法局
起草人:万振东、傅强、万红文、刘衍健、于燕、李庆振、刘文秀。
本文件适用于青岛市、区(市)、镇(街)三级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镇街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适用12 镇街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关规定,并可参照本文件其他部分执行。部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参照本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其他合法性审查可参照本文件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