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61部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隔离后社区管控 (DB32/T 3761.61-2022)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杨丹丹、卢静、韩磊、周琅、赵圆、孙传武、祁耀、许祝平、张正东、 朱宝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61部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隔离后社区管控 (DB32/T 3761.61-2022)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杨丹丹、卢静、韩磊、周琅、赵圆、孙传武、祁耀、许祝平、张正东、 朱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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