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管理服务规范 (DB4110/T 44-2022) 主管部门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许昌市图书馆、上海格物文化发展研究院。
起草人:张宏阳、岳希忠、陈猛、张帆、符湘林、来其发、赵全宜、郝玉、张可睿、刘阳、汪菲、朱冰清、胡晶晶
本文件适用于许昌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管理。许昌市、县两级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群众文化服务机构及社会力量建设的图书馆(室)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