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业)化工园区环境综合管理导则 (DB3501/T 006-2022) 主管部门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施家雄、曾台曦、许绍松、林靖靖、李海晏、王晓明、王彬彬、陈光华、卢俊、黄武鸿。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园区的入园项目基本要求及地表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碳排放控制、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管委会对园区环境的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