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类 (DB14/T2447-2022)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段军、杨文静、吴俊松、吴玉生、李英、张新华、闫琴、李晓渊、李乔莎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及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矿山开采、交通运输、天然气开采、水利水电等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其他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