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传媒机构反恐怖防范规范 (DB5117/T 60-2022) 主管部门为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达州市公安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达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达州市广电公共服务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中电科电科院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北京至简墨奇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易简云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易利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森、叶春林、郭家彬、邓刚、彭维、曾亢、杨政、毕严先、张瑞、吉祥、高启龙、任忠刚、陶建、赵胜、杨萌、郭庆浪、刘文辛、赵洲、何清、刘洋、黄军勇、杨保国、曹晔。
本文件规定了广电传媒机构反恐怖防范的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管理要求,设计和施工要求,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要求,监督和检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广电传媒机构反恐怖规划设计和防范管理,已建广电传媒机构反恐怖防范可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