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委托检验管理规范 (DB14/T 2449-2022) 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山西健硕食品药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安弘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国药标准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安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国伟、杨秀芬、刘玮、赵瑛瑛、高天红、王春芳、史宪海、刘艳荣、王炳志、陈彦华、贺继峰、朱海林、王文利
本文件规定了药品委托检验的术语和定义、委托、检验和异议处理及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全省药品专业技术机构开展未纳入法定检验范围的药品检验和专项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