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范 (DB32/T 4261-2022)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江苏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起草人:华娟、殷琨、张以飞、唐征、谢白、贝越、余文敬、付丽洋、庄园、刘训华、 姚琪、芦昱、秦继华、刘会成、刘恒、郑玉虎、杨道军、沈莉萍
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石油化工经营、服务企业及其他化工生产企业 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