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实施要求 (DB35/T 2056-2022)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深圳融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学。
起草人:高松涛、许哲君、庄焰、康璐、刘凡、黄健强、唐志华、史伟康、汪敦全、张肖蓉、吴平、陈桂耀、吴艳春、肖存峰、李俊、吴思、宋晶。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控系统”) 网络安全实施的总体要求、安全防护实施流程、安全防护措施。本文件适用于综合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的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