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 (DB37/T 5120-2018)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建筑业。
起草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殷晓梅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生产房屋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程 (DB37/T 5120-2018)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建筑业。
起草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殷晓梅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生产房屋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