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照明工程规范 (DB37/T 5011-2014)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建筑业。
起草单位:山东照明学会
起草人:王 勤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环境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 验收、评价、维护与管理工作的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人行道、自行车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滨河、堤岸建(构)筑物、 公园景观、 居住区、 广场公共活动区、 商业区、商务办公区、工业区、古建筑、广告与标识等方面的照明工程。
城市环境照明工程规范 (DB37/T 5011-2014) 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建筑业。
起草单位:山东照明学会
起草人:王 勤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环境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 验收、评价、维护与管理工作的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人行道、自行车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滨河、堤岸建(构)筑物、 公园景观、 居住区、 广场公共活动区、 商业区、商务办公区、工业区、古建筑、广告与标识等方面的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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