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基础设施 质慧港建设与服务规范第1部分 总则 (DB3207/T 2003.1-2021) 主管部门为连云港市,提出部门为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连云港市纤维检验中心、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连云港分院、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连云港市药品认证审评服务中心、连云港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起草人:薛采智、杨晖、潘晓盼、陈进、刘穹、周静、张帆、张金秋、高磊、胡伟伟、芮峰、冯浩、汤翔宇、樊仕宜、卢娟、高娟。
适用于连云港市质慧港建设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