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规范 (DB32/T 4227-2022) 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起草单位: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费雪派克医疗保健(广州)有限公司
起草人:钱英、崔志刚、羊月祺、张茹、李开良、李建清、李洋、杨春花、纪志峰、耿向南、何伟、孙小磊、赵蕾、陶元娟、彭澎、谢信荣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的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