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行为要求 (DB51/T 2876-2022) 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自贡灯彩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四川灯彩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自贡亘古龙腾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智拓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黄建兵、黄德春、周宪、徐昌权、陈家鸣、刘云、喻声梅、聂斌
本文件规定了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行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彩灯设计、彩灯制作、彩灯布展、彩灯守展、彩灯撤展、工作行为可追溯控制。本文件适用于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的生产企业、展览展示单位与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