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状况不明金属工业管道安全评估细则 (DB4404/T 19-2021) 主管部门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珠海检测院,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珠海检测院、珠海市机电工程师学会、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珠海市安粤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孔令昌、李明阳、吴少杰、丛成龙、郭捷昕、杨泽榕、李欢、倪申、杨新健、庞慕妮、谢小娟、谢惠筠
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金属工业管道的安全评估:a) 未经监督检验;b)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c)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 50mm;公称直径小于 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 1.6 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