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 (DB4403/T 206-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政协深圳市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政协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姜建军、廖远飞、曹秀梅、江水、吕勇、吴序一、王超群、黄汝唯、秦晓红。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
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 (DB4403/T 206-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政协深圳市委员会,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政协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姜建军、廖远飞、曹秀梅、江水、吕勇、吴序一、王超群、黄汝唯、秦晓红。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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