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DB4403/T 210-2021) 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深圳市民政局,行业分类所属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起草单位: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协会、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技术资料开发供应站。
起草人:吴远翔、叶征航、任海卫、曾碧静、周千程、钟宇灵、李琴、李睿、佟鸣宇、张意、钱雅静、陈澄。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以有需要的在校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学校社会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