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环境条件 实验用牛 (DB3416/T002-2021) 主管部门为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部门为亳州市农业农村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安徽东方帝维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亳州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安徽省实验动物学会、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亳州学院、安徽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星、李舜、刘善斋、周宁、谢忠稳、严尚学、江定丰、魏磊、高亚飞、郭文杰、刁慧敏、戴陈伟、武昌俊、王楠楠、王伟伟、魏磊、许冬。